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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市政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验收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24 16:04:19 浏览次数:14

庆元市政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工程验收标准

一、工程验收的前提条件

1. 检测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资格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资质。

2. 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清淤前对管道进行详细的勘察,记录管道的尺寸、材质、接口、流向、深度、井盖尺寸及标高等信息,并形成管道勘察报告。

3. 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清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记录清淤时间、清淤这外、物料来源、清运方式等信息,并形成清淤记录。

4. 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清淤后对管道进行勘察和记录,并形成清淤验收报告。

二、验收指标

1. 清淤完成后,管道内径清洁度评定标准:管道内径大于1000mm的,管道内径应无沉积物及附着物;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沉积物及附着物应在腔体及环境中能直视、触及、清除的范围内。

2. 下水道通畅率评定标准:下水道的通畅应符合环境和运营要求,其通畅度可根据下水道流量、道路车流量、道路绿化等因素综合考虑,通畅度要求在70%以上。

3. 下水管道结构完好性评定标准:下水管道结构破坏率应小于5%,不得影响下水正常运行和使用。

三、验收方法

1. 检测单位应根据管道内径大小选择合适的检测设备和工具进行清淤验收检测。管道内径大于1000mm的,可采用CCTV检测系统,管道内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可采用钩爪、水射流等清洗设备。

2. 管道通畅度检测可采用水压试验和沿线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其中沿线检测需覆盖全线区域。

3. 下水管道结构完好性检测可采用声波探测、电波探测等无损检测方法,有必要时可使用手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