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芷江侗族自治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30 13:04:43 浏览次数:10

芷江侗族自治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为确保芷江侗族自治县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的工程质量,特制定如下验收标准:

一、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应由施工单位、监理、业主方等参与。验收内容包括:

  • 1、工地环境卫生情况;
  • 2、管道修复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 3、管道修复工艺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并进行现场跟踪监测等。

二、技术验收

技术验收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验收内容包括:

  • 1、管道修复工程的技术指标,如管道密封性、防腐性、耐久性等主要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2、管道修复工程施工图和设计方案是否一致。

三、文书验收

文书验收应由业主方或监理单位负责。验收内容包括:

  • 1、验收记录卡片;
  • 2、管道修复工程竣工图纸;
  • 3、竣工验收报告;
  • 4、质保书和保修卡等。

四、验收标准

根据现有标准及业内实践经验,将管道修复项目的验收标准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 1、合格:管道修复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验收测试;已获得相应的验收文件。
  • 2、基本合格:管道修复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质量基本符合设计要求,但需要进行修整、补救措施,并重新进行测试;已获得相应的验收文件。
  • 3、不合格:管道修复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未能符合设计要求,需重新修复或重做;未获得相应的验收文件。

以上是芷江侗族自治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的内容,希望能对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工程验收方面提供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