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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技术规范

发布日期:2023-05-31 08:00:42 浏览次数:13

为了保障松阳地区的供水、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以及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以下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技术规范:

一、项目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松阳地区城市供水、排水系统、天然气管道、暖通管道等非开挖管道的修复。

二、修复材料

修复材料应选用质量稳定、环保无害、耐腐蚀、耐热、耐压、易于施工的材料。

常用材料有钢管、锡纸管、玻璃钢管等。

三、施工要求

施工前须检查管道周围是否有线路、管网等设施,必要时需要通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水污染周围环境,不得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工作。

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消毒,排放废水废料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处理。

四、验收标准

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施工完成后,应由专业验收机构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地方相关标准,并应符合项目设计要求。

五、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栏杆,避免施工人员和路过市民的人身伤害。

各种危险的施工行为都应严格禁止。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发生爆炸、火灾等重大事故。

六、施工质量监督

施工质量监督环节应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察,监督内容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本规范将有助于松阳地区的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的安全、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