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在污水处理厂周围的一定范围内,不能出现有害物质的扩散范围。这个范围的设置可以有效地保障周边的环境卫生和居民健康。卫生防护距离不同于安全距离。安全距离是指在生产期间,工厂周围的一定范围内不能有人进入。而卫生防护距离是指即使在正常生产和运行期间,也不能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健康造成负面影响的最大范围。
污水处理厂是用于处理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场所,经过处理后的水可以再次利用,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然而,污水处理厂也会产生异味、病菌和有害气体,对居民健康和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卫生防护距离的存在,可以限制有害物质的扩散范围,保护环境和居民健康。同时,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提醒污水处理厂管理者和当地政府重视和加强管理,保障周围环境和居民安全。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颁布的《城镇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95-2012),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应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工艺、处理水量、污水成分及周边环境特征综合评定。对于新建污水处理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应在50米以上;对于污水处理厂改建或扩建,应根据改建或扩建的投资额及改建或扩建程度合理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允许修建住宅、学校、医院等需要保护居民健康的场所,同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