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蒙城河道的水源不受污染,对于河流及其两侧的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限制河岸和河源周边的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尽量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输入。同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对于重要的生态区域设立生态保护红线,禁止破坏和污染,保证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为了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提高水质,蒙城市加大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力度。对于老旧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加处理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及技术改善。此外,对于餐厨废弃物、医疗废物、工业废水等特定污染物进行专项处理,防止污染物直接排放进入河道。
为了确保治理效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水环境的监管和执法工作。平时要对于河流的周边环境和各类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提高行政罚款的力度,让企业更加注重环保和生态建设。在治理过程中,社会力量也要积极参与,建立河流志愿巡逻队伍,监督河流治理的进展和质量,共同为河流生态的健康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