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技术规范
使用材料规范
在江陵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 聚氨酯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GB/T4802.2-2008《硬质聚氨酯塑料
- 耐腐蚀涂料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1545-2008《环氧环氧酯酮酸浆涂料
- 玻璃钢套圈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1238-2007《管道玻璃钢套圈》
- 检漏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3308-2009《管道测漏设备》
施工规范
在江陵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规定:
- 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警示牌,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防护,确保安全施工。
- 施工前需对损坏部位进行彻底清洁,并按要求选用适当的修复材料进行修复。
- 使用设备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业人员操作。
- 施工后应进行完整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修复质量符合要求。
验收规范
江陵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 修复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无渗漏、无破损。
- 检测和试验结果应符合规定,以证明修复质量的合格性。
- 验收人员应持有相关的工作证件,并严格依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 验收合格后,在管道修复质保期内,对管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