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09 10:10:52 浏览次数:36

关于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标准引言

为了保障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的质量,提高工程验收标准,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文本作为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应符合以下验收标准:

  • 修复后管道无泄漏、渗漏等现象;
  • 管道内壁光滑清洁,无破损、腐蚀等情况;
  • 管道的流量、性能等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 工程竣工后,相应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环保要求。

验收程序

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的验收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完成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工程后,甲乙双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资料,验收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验收和环保验收;
  2. 验收组根据漳州非开挖管道修复项目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勘察工程现场,并严格审查竣工资料;
  3. 对于验收后发现存在技术不符合或环保问题的项目,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整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经验收组确认无问题后才能达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