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业、农业、城市等大型排污源的监管,建立长效监测机制,对一些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制定相应的排放限制和措施。同时,加强工业、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意识教育,引导企业和农户实施清洁生产或绿色种植等措施。
采取水生植物、微生物等生态修复技术,通过减少水体中有害物质的含量,提高水质,达到水体自净能力。在对水体进行大规模修复时,可以通过引入人工湿地、芦苇池等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建立全面、有效的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对于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要求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标准,并在运行过程中进行全天候的监测和管理。同时,对于个别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要控制其排放量,并对排放进行处理和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