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非开挖管道修复工程之前,建设单位应与施工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对被修复管道的位置、规格、长度、材质、使用年限、施工期、回填材料等进行认真核对。同时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方案及技术资料,包括管道修复方式、施工方案、施工设备和器械的选择,以及施工人员资质等。
在非开挖管道修复过程中,监理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全程监督,重点检查修复过程中是否存在新的破坏、管道接口处是否密封、修复施工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等情况。同时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并根据现场情况相应提出管道修复施工方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图纸施工、材料用量明细表核算施工进度。
完成非开挖管道修复工程后,需进行施工后验收。验收内容应包括修复质量、修复效果、管道无泄漏情况、表面平整度、材料用量、施工文明、安全生产等情况,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评定。若施工不合格,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