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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验收标准规范

发布日期:2023-05-16 12:37:54 浏览次数:15

闽侯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验收标准规范

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污水问题日益严重。作为福建省首批污水管网升级改造试点地区,闽侯县在污水管网升级改造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有效控制了污水污染。然而,在升级改造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为此,制定了本规范,以保证升级改造工程验收的规范化和统一性。

验收标准规范

1. 污水管道:管道应使用耐腐蚀、耐磨损、耐压的材料,内部光滑且无明显缺陷;管道敷设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砌筑混凝土管道应符合水泥砂浆(或环氧树脂)砌筑标准。

2. 污水处理设备:设备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具有稳定、可靠、优良的处理效果;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家规定,设备的运行试验应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标准。

3. 污水排放标准:污水排放水质应符合国家、省、市的排放标准,未经处理的污水禁止直接排放;工业废水应符合当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存在营养盐超标等问题,应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结论

本规范对闽侯县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验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项规定严格、完整、可操作性强,具有一定的操作性。我们相信,本规范的实施,将对提高污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验收水平,提高城市化建设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